山东纪委再次通报一批腐败

摘要 日前,中共山东省纪委、山东省监委对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宋文瑄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文瑄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

日前,中共山东省纪委、山东省监委对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宋文瑄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文瑄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决定给予宋文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枣庄市纪委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问题

1、峄城区公安分局底阁派出所原副所长邢振江收受辖区内一赌场组织参与者刘某某29800元,为该团伙充当“保护伞”。邢振江将举报赌场的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开展清查行动的相关信息透露给刘某某,使其躲避检查。邢振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滕州市鲍沟镇东石庙村党员、滕州市利国装载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传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非法带车为业,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王传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市中区永安镇薄板泉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刘涛、永安镇政府原工作人员刘帅因琐事纠纷,纠集多人与他人持械聚众斗殴,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刘涛、刘帅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日照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原工作人员刘岩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日照市监察委员会指定管辖,五莲县监察委员会对日照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原工作人员刘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获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在日照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岩身为党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决定给予刘岩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山东弘丰资产经营集团原董事长申作聚被查

日照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山东弘丰资产经营集团原董事长申作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临沂市科技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崔宗兴被双开

日前,中共临沂市纪委、临沂市监委对临沂市科技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崔宗兴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崔宗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亲属安排工作,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据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崔宗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临沂市纪委常委会、临沂市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中共临沂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崔宗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临沂市纪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兰陵县环保局等单位对辖区企业环境污染查处不严不实问题。2017年6月,接到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临沂易隆建材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后,县环保局、县供电公司和矿坑镇政府联合对该公司采取断电停产等措施。之后,该企业私自接电并恢复生产。期间,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县供电公司矿坑镇供电所对该企业私自接电行为不管不问,并且继续收取电费;矿坑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环保督察不力。矿坑镇环保所所长王金祥受到记过处分,免职处理;镇供电所所长张登高受到记过处分,免职处理;矿坑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付中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张洪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队长刘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的问责处理。

2、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办事处对辖区企业环境污染查处虚于应付以及整改推进不力问题。2017年10月,接到市环保督察转办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一轧钢厂夜间生产噪音扰民问题后,街道分管环保工作副主任马夫印安排环保所所长高云超带队到现场查看,发现该企业系“散乱污”企业,应予以依法取缔,并采取“两断三清”措施,现场仅督促其自行清理。同年12月,群众针对同一问题再次举报,市环保督查组现场督查后,芝麻墩街道联合相关部门对该企业实行断电断气措施,但“两断三清”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对剩余设备进行清理。经市委督委办再次通报后,芝麻墩街道才组织人员对企业设备进行强制清理。马夫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高云超受到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的问责处理。

3、莒南县大店镇政府对辖区内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推进不力问题。2017年12月,接到省环保督察转办莒南县大店镇敬老院南侧石料及石粉加工厂环境污染问题后,大店镇综合执法中队下达了停产通知书,但停产取缔工作推进不力,未能按期完成清理拆除任务。经市委督委办通报后,大店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在“两断三清”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下,上报完成整改任务。大店镇环保办主任庄景全受到警告处分,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宋祥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的问责处理。

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基层乱收费典型问题 

1、东阿县姜楼镇西寺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广水违规收取“清淤费”及扶贫羊押金问题。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周广水任村委会副主任主持村全面工作及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以收取“清淤费”名义违规向村民收取42.77万元用于村务支出;2015年,周广水任职期间,在该村扶贫羊项目中,违规向40户村民每户收取0.2万元至1.2万元养羊押金,共计6.5万元。姜楼镇党委将周广水上述违纪问题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收取的押金已全部退回。

2、临清市老赵庄镇王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广华违规收取水费问题。2007年至2015年,张广华任职期间,在水费征收过程中向村民违规收取20.68万元用于村务支出。老赵庄镇党委将张广华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冠县梁堂镇胡闫村党支部原书记胡陶军违规收取大棚保证金问题。2015年,胡陶军任职期间,在实施上级扶贫项目过程中,违规以0.5万元/户的标准向本村参与扶贫项目5户村民收取种植大棚保证金共计2.5万元。梁堂镇党委将胡陶军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高唐县三十里铺镇王排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其喜违规加收农业生产性费用、合作医疗、平安保险等费用问题。2014年,王其喜任职期间,在收取农业生产性费用、合作医疗、平安保险等费用过程中,向村民违规收取1.66万元,用于村集体生产。三十里铺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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