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4家企业获省“小升高”补助扶持 每家获补助资金10万元

摘要 近日,在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8年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中,高新区24家首次通过认定的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入列,每家可获得山东省“小升高”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

近日,在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8年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中,高新区24家首次通过认定的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入列,每家可获得山东省“小升高”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数量较去年增加了60%,占全市的54.5%。

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及高新区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都分别出台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把培育一大批科技型小微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省和市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小微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补助。同时,淄博高新区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均给予20万元补助,对未通过认定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按申报过程中实际发生中介服务费用的60%给予补贴。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引导,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断增长,特别是近两年增速不断加快,高新技术企业集群不断壮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提质增效。截至目前,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09家,较上年增长28%,占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38.4%。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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