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博山环保分局公布该局新一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从2017年底至2018年3月份共有22家企业及个人因未报批环保审批手续、危险废物未按照规范存放、清砂工序未采取密闭措施等违法行为受到到相应处罚,其中博山环保分局对淄博市博山开发区热电厂有限公司处以罚金最高,达到26万元。
此次受到处罚的企业及个人为淄博市博山开发区热电厂有限公司、淄博元熙艺术家俱厂、淄博派诺斯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济宁鲁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顺驰道路材料有限公司、淄博持恒电机有限公司、淄博颜光颜料有限公司、淄博赫威工贸有限公司、博山开发区琪皓机械厂、博山腾龙泵阀有限公司、淄博煜林矿山机械厂、淄博宝乾工贸有限公司、淄博泉都泵业有限公司、淄博中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淄博博山嘉庆瓷器有限公司、博山池上泽坤陶瓷原料厂、淄博君瀛锻造机械有限公司、山东白杨河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方亿除尘设备有限公司、郭小娥、淄博市博山美璇钢材加工厂、淄博蓬达机械厂。
其中,郭小娥因向水体倾倒油类被博山环保分局处以10万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