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3月2日山东生活帮消息,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
张山子镇人大原副主席于广新扶贫工作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5年,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张山子镇黄邱村、大沟上村等13个贫困村来料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实施期间,于广新未按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项目竣工后,于广新安排无法定资质非专业技术人员对13个贫困村来料加工厂房建设项目进行验收。于广新在分管该镇扶贫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区纪委给予于广新党内警告处分。
涧头集镇穆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刘西安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
2016年,涧头集镇政府在穆庄村实施财政专项资金扶贫项目,计划扶持8户贫困户建设温室蔬菜大棚。刘西安经手领取涧头集镇拨付的35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后,向贫困户王为某发放1.6万元,向王雷某等7户非贫困户发放19.84万元,余款13.56万元被刘西安用于穆庄村村集体支出。涧头集镇党委给予刘西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泥沟镇新河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陈德军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
2015年,泥沟镇政府实施新河庄村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计划扶持该村12户贫困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3户实施了蘑菇种植大棚项目,9户未按计划实施扶贫项目。2016年6月,泥沟镇对该项目实施情况验收期间,陈德军违规安排7户借用该村其他村民蔬菜大棚,安排2户以旧棚抵作新棚,通过了镇政府验收。9户各套取占有项目补助资金5000元。泥沟镇党委给予陈德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邳庄镇旗杆村原负责人荆瑞祥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
2016年,旗杆村贫困户李兴某未能按计划完成危房改造,后李兴某提议并经荆瑞祥同意,荆瑞祥借用他人住房以李兴某改造危房名义通过了审核验收。区镇两级共计向李兴某拨付危房改造扶助款22800元,其中16300元被李兴某用于家庭日常支出,余款6500元仍在李兴某个人账户中。邳庄镇党委给予荆瑞祥党内警告处分。
邳庄镇前石佛村党支部原书记褚衍平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
2016年,前石佛村危房改造扶助对象褚思某放弃危房改造,褚衍平继续以褚思某名义上报资料,并借用他人房屋通过验收。区镇两级共计向褚思某拨付危房改造扶助资金25600元。其中,10000元由褚衍平保管,其余15600元被褚思某用于家庭支出。邳庄镇党委给予褚衍平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