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土地使用年限试点缩至20年

摘要 说起土地使用年限,您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什么?是住宅70年“产权”,还是“50年产权”的商业办公?或者是“50年产权”的工业科研用地?所谓的几十年“产权”,说的都是土地流转之后的使用年限。而在这个领域,北京首次...

说起土地使用年限,您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什么?是住宅70年“产权”,还是“50年产权”的商业办公?或者是“50年产权”的工业科研用地?

所谓的几十年“产权”,说的都是土地流转之后的使用年限。而在这个领域,北京首次破冰,将推出一批最长年限20年的土地!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中,将在19个重点区域中启动“弹性年期出让土地和土地年租制”,除了极特殊情况,土地流转年限缩短到20年以内!

一家高精尖企业在入驻园区时,可以采取租地或者买地、租房屋的方式进驻。如果要买地,在新政下,从原来的50年缩短到出让年限最长为20年。这份《意见》将率先在国务院和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产业园区试点。

那么,土地流转年限缩短到20年以后,拿地的企业成本再次降低了,但从制度上,严防出现投机炒卖房屋和土地行为。

首先,要拿到这些地,这些企业得是“高精尖”企业。

其次,这些地块,都处在国务院、市政府认定的19个园区内(名单附后),都是杠杠的好位置啊!

第三,拿地之前,区政府、亦庄管委会还要明确每个园区的企业准入条件,明确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产出效率、创新能力、节能环保等要求,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

也就是说,只有符合规则的高精尖企业才能入园。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实现职住平衡、产城融合,产业园区可安排建筑规模不超过地上总建筑规模15%的配套设施。

为保证产业用地用于高精尖项目,各区政府、亦庄管委会将组织入园企业按照准入条件作出书面承诺、与入园企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作为用地合同的附件。《意见》中写明,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如果有企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区政府、亦庄管委会组织等相关部门就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履约监管协议书进行处置;情节严重的,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承租土地。


编辑:535561745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