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学法积分交通违法处理政策出新规,自12月1日起,A、B类驾驶证也可以使用学法积分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了。
“与前期C类驾驶证相同,A、B类驾驶证驾驶员使用学法积分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也要符合三个条件。首先必须是本人名下的鲁C非营运小型客车,其次,车主必须同时具有驾驶证核发地为淄博的A、B类机动车驾驶证。最后,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机关为淄博(含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淄博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警贾敏说,当驾驶人具备这三个条件便可在线答题获得积分,处理应记分值为6分(含)以下、罚款额为200元(含)以下的电子监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人可通过关注“淄博交警”微信公众号、“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下载“智行淄博”手机APP、淄博市网上公安局、淄博公安交警网五种方式登录“学法积分系统”申请注册。与前期上线的C类驾驶证不同的是A、B类驾驶证考试时每组试题15道,答对13道(含)以上为达标,获得积分3分。驾驶员每周可参加一次学习,考试不合格的可重复考试。在线学习考试积分可以累积,积分周期自驾驶证的初领日期开始,为期12个月,积分周期末时自动清零。贾敏说:“自11月1日学法积分交通违法处理系统运行以来,截至11月29日,已有50990人注册,考试29083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