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在房屋、汽车等标的额较大的消费争议明显增加,常用的和解、调解和申诉等方式难以有效化解的实际,淄博市周村区工商局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仲裁与行政调解对接机制,拓展消费争议解决路径,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提升明显。据统计,自2013年4月周村工商仲裁工作室成立以来,共办理仲裁调解案件80余件,涉案标的额约4000余万元。
2016年4月28日,王先生看中了某房地产公司的一套房子,房价65万。购房合同签订后,王先生依照合同约定交付了35万元房款。但因工作关系,王先生要到外地长期工作,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去找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却被告知因为合同已经网签,根据相关制度,若无有效的法律文书,房管部门不予办理解除备案手续。无耐之下,他来周村区12315投诉指挥中心进行咨询,得知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仲裁解决,遂提出仲裁申请。2017年3月13日周村工商仲裁工作室开庭审理了该案,在征求双方意见的情况下,依法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了解除合同的共识。仲裁工作室当场制作并送达了仲裁调解书。凭仲裁调解书,双方很快在房管局部门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对仲裁结果均表示满意。
据周村区工商局消保科科长连传鹏介绍,2013年4月,为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周村区工商局与淄博仲裁委员会积极建立仲裁调解对接机制,在周村区工商局设立了周村工商仲裁工作室。在淄博仲裁委的指导帮助下,周村工商仲裁工作室将消费维权业务从简单的日常消费领域逐步拓展到房地产和保险领域,调解效力逐年增强,有效丰富了工商部门发挥职能的手段和渠道。
“目前办理的仲裁案件,主要集中在房地产行业,也有部分保险行业的纠纷。”作为仲裁员,连传鹏非常熟悉仲裁调解的情况。“以前处理这类消费纠纷,以调解为主,缺乏强制性手段。而仲裁这种方式,既有自主性、专业性、费用低、速度快等优势,又具有强制的可执行效力,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有效地保障。就房地产消费纠纷来说,也为经营者二次销售缩短了时间,降低了成本。”
据介绍,自设立仲裁工作室以来,该局5名业务骨干被淄博仲裁委聘为仲裁员,一人被评为淄博仲裁委年度优秀仲裁员。2017年4月18日,在全市仲裁工作会议上,周村工商仲裁工作室被表彰为2016年度全市仲裁工作先进单位。
“仲裁作为一种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机制,具有方便、快捷、有效、节省的特点,已经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认可,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连传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