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同学病情危急!恳请大家伸出援手!”“这是我亲戚的朋友,信息真实,请大家帮帮病重的他”……近年来,随着网络公益众筹平台的持续火热,个人求助性质的网络募捐信息不时在朋友圈刷屏。在网友踊跃献爱心的同时,“敛财”“骗捐”等质疑也从未间断,网络公益众筹究竟该何去何从,一下子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话题。(3月29日《人民日报》)
网络众筹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正是得益于网络的互连互通和方便快捷,网络众筹才具有了影响力大、传播面广的特点,这为那些身陷困境急需帮助的人筹集资金提供了方便。而且,相对于通过公益组织寻求帮助而言,网络众筹明显具有门槛低、手续少、效率高的优势,这也是当下我国网络众筹发展迅猛,多家众筹平台不断涌现,众筹数目也迅速增多的重要原因。
网络众筹的迅猛发展,一方面标志着“互联网+”与公益成功联姻,这是网络深度融入社会生活的标志;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了中华民族乐善好施,在他人危难之时愿意施以援手这一个性特点。但是,随着网络众筹过程中骗捐、诈捐等负面新闻不断被媒体曝光,募集资金虚高、善款支配不透明等问题开始浮出水面,舆论对网络众筹质疑的声音越来越多,人民普遍担心,网络众筹变成了少数人的“致富新路”。
其实,人们的担心并非多余。因为在现实生活中,通过虚构情节、提供虚假证明,以欺骗的手段将众筹平台当成个人敛财的工具,类似这样的虚假个人网络求助现象并不鲜见。有媒体报道,一名女大学生为病母筹款6万余元,事后却在朋友圈晒“吃喝玩乐”,母亲病情进展、钱款花费明细、医疗账单等情况却基本不更新。所以,公众对网络众筹的质疑或不信任并非无中生有,而是有典型实例佐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网络众筹要想健康发展,显然也不能完全依靠自觉和自律。我们知道,网络众筹是以互联为基础的爱心筹集,除了方式和手段不同,与传统的爱心捐助其实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是,由于网络众筹具有网络属性,还属于近几年伴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才兴起的新生事物,配套的相关法规尚不健全,这就给少数心术不正的人钻了空子,为了一己私利而无端地消费了公众的爱心。
实践证明,网络众筹是实现社会爱心有序流动的一种有效方式,但前提是,网络众筹必须运行在法制的轨道上。虽然从2016年9月1日起,我国首部慈善法正式实施,对慈善组织利用网络等平台开展公开募捐等行为做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无法约束个人求助行为。因此,未来我们还需要从众筹平台和公民个人两个层面着眼,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并强化监管,让网络众筹弥补政府救助的不足,成为社会扶危助困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