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6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到高青天鹅湖国际慢城湿地公园公益诉讼湿地生态修复基地、黄河楼开展宣传活动。
4月6日,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向高青县应急管理局送达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8月14日,临沂市文广新局党委书记、局长曹首娟带领班子成员和部分区县局长,一行11人来山东省高青县检察院考察学习党建及检察文化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山东省高青县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日前在县司法局正式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