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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制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15条 小学实行等级评价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的通知》,制定了15条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其中提到,要严格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全面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

编辑:      2021-03-16 14:35:32

2018年度淄博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布,42家企业获评AAA级

根据《淄博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办法(试行)》(淄房发〔2018〕34号)规定,2018年度淄博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已经完成,共评出AAA级企业42家、AA级企业74家、A级企业189家、D级企业1家、D级...

编辑:      2019-09-14 12:5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