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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不得要求家长批作业 学生上课禁带手机

据山东省教育厅2月18日消息,新起草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定围绕“减负”,对中小学教育教学、课后作业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包括:晚自习、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统一组织上课,不将学生自习时间分配到学科。规定特别强调,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课后服务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坚持阳光编班,不设立重点班。

编辑:      2021-02-19 09: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