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教育厅2月18日消息,新起草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定围绕“减负”,对中小学教育教学、课后作业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包括:晚自习、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统一组织上课,不将学生自习时间分配到学科。规定特别强调,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课后服务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坚持阳光编班,不设立重点班。
规定要求引导学生科学锻炼,课间引导学生出教室活动,保护学生视力健康。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确保学生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
开齐开好艺术课程,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全员参与的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培养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落实劳动教育课时,建立学生值日制度,设立校内外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学生家庭每日劳动清单制度,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考试、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普通高中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违规招生,不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坚持随机、均衡、阳光编班,不设立重点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严格按课程标准组织教学,不随意增减课时、增加难度、调整进度,不得超前超纲。普通高中开展选课走班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
科学设计作业,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教师对书面作业全批全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评改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依据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校本课程教材。
保障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时间,原则上义务教育阶段不早于7:30,高中不早于7:00。
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课后服务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
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委员会会议。
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