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辖区群众报警称停放于淄博高新区柳泉路某单位门前的电动车被盗,损失价值约800元。
“利剑2022”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高青公安勇于担当、主动出击、精准发力,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成效显著。
5月11日15时30分许,辖区群众报警称停放在某小区西门外的一辆小刀牌电动车被盗,损失约1200元。科技园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展开侦查工作
5月21日21时许,辖区群众张某报警称停放于某公园内的雅迪牌电动车被盗。科技园派出所立即到场展开侦查工作
5月23日,柳泉分局刑侦大队仅用6小时破获了一起电动车系列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追回被盗车辆2辆。
4月29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田思龙就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当遵守什么规定?回答记者提问。
4月7日一大早,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潘庄派出所接到某公司维修工人小张的报警电话,称其公司停放在路边的49辆共享单车车座被损坏。
要防止电瓶被盗,主要是提高警惕性,增强防范意识,除了把各种锁都用上外,也要注意别在无人看守或昏暗偏僻的地方停车。
随着辖区有序复工复产,盗窃电动车、摩托车等案件有抬头之势,此类案件有可防性,在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震慑违法犯罪的同时,广大群众也要加强防范措施。
如果驾驶人出现骑车打电话、玩手机、不戴头盔的行为,初次违反,由交管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