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高青县副县长金剑先后到高青县第四中学、高青燕园学校、淄博鲁才高级中学调研指导开学工作。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延科参加活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高青县法院联合县教育和体育局、燕园学校开展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工作,共同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
9月26日,高青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高青燕园学校开展“遵纪守法,远离犯罪,做新时代阳光青少年”主题法治教育宣讲活动,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