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凌晨,淄博中院、淄川法院两级法院开展“亮剑2024”集中协同执行行动
淄川法院始终致力于发扬“枫桥经验”,依托“政协+多元解纷平台”,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积极采取灵活有效的调解方式,妥善化解婚姻家事类矛盾纠纷,通过“情与法”相结合的方式,梳法理、化心结、解民忧,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4月11日,淄川法院开展执行行动,对51起案件进行统一集中执行。
正月初九,春节收假第一天,淄川区人民法院龙泉法庭通过互联网法庭,让远在济南的原告诉讼代理人和长沙的被告企业负责人“云端”见面,在法官主持下,一起3000余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调解。
8月31日,淄川法院组织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凌晨5:00,淄川法院32名执行干警,分乘8辆警车,对34件案件,兵分三路直奔现场精准执行。
1月16日下午,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分别对原淄博市煤气公司经理、淄博绿博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赵颙职务犯罪案,对原淄博市煤气公司副经理、淄博鑫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李家勇职务犯罪案公开进行宣判。
淄川区以多元化解为支撑、以特色调解为平台、以繁简分流为依托、以公正高效为目标,积极推动立案、调解、速裁深度融合,实行“多元调解+速裁”模式,推动建立“立案前多元化,立案后分调裁”的审判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
5月18日下午,淄川区人民法院对刘某等6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予以宣判。整个庭审仅用时24分钟,被告人当庭均表示服判息诉不上诉。
4月23日,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与淄博市看守所及淄川区、博山区、桓台县看守所远程连线,依法对被告人聂勇等24人涉黑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12月25日,淄川区人民法院对化某某等六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化某某、司某某、衣某某、戚某某、朱某、王某等人因犯寻衅滋事罪等,分别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审判长宣布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