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以多元化解为支撑、以特色调解为平台、以繁简分流为依托、以公正高效为目标,积极推动立案、调解、速裁深度融合,实行“多元调解+速裁”模式,推动建立“立案前多元化,立案后分调裁”的审判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经验做法在全国法院基层社会治理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和推介;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山东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创新点。
搭建平台,构建诉调对接纵深格局
高标准搭建“诉非衔接”诉调对接平台,将调解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横向整合部门力量,纵向健全区镇村三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形成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一体化格局,建立全域覆盖的矛盾纠纷解决网络体系,实现“有地方办事、有人办事、有钱办事”。从优秀网格管理员、退休干部、律师、法律工作者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任1810名专兼职调解员入驻镇村调解中心办公,并将13名调解员派驻法院和人民法庭,实行法官与驻庭调解员联动、调解与裁判联用、社会资源与司法功能联合,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目前,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1.98万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创立“热心大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刘伟调解室、家事调解室、交通事故速赔调解室、少年儿童维权调解室及心理咨询室、诉讼辅导工作室、司法确认室等特色调解室,全面推行热心大妈刘伟的“六心调解法”,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前保全+诉前调解、证据交换+审前调解”等多种调解模式,逐层消化民事纠纷。近年来,淄川法院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3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0%。
繁简分流,加强速裁机制建设
制定出台《案件分配及运行管理办法》,设立程序分流员,专门组建立案审判暨诉讼服务团队,制定分案轮空规则,坚持“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程序优先、分案限制、分案补充、指定分案以及案件繁简分配、主动申领及内部公示”等原则,保障案件准确进入繁简分流程序。加强快裁快执流程建设,实行民事、刑事、执行各条线的全面分层。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2个简案速裁团队,针对偏远镇较多等情况,在5处法庭各确定1名速裁法官;同时,设立5个普案快审团队和3个繁案精审团队,组建1个快速执行团队,全力提升案件审理执行效率。全院45%的刑事案件7日内审结,当庭宣判率达97.5%,服判息诉率达99%;院机关第一民事速裁团队办理案件数约占机关民商事案件的28%,平均审理周期7.75天。积极推行类案快办,探索推行“简捷送达、联动调解、模板审判”工作方式,引导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研发“智慧送达平台”,全面开启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新模式。积极推进要素式智慧审判系统适用试点等工作,促进各类矛盾纠纷快速审理、快速结案。近年来,全院简易程序适用率在85%左右,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0%。
延伸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不断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着力优化诉讼服务,积极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便捷、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为确保机制运转顺畅,制定了《诉调对接工作细则》等系列配套制度,建立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机制、刑事和解工作机制、执行案件联动化解机制等,实现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三个无缝对接”,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立调解员长效培训机制,不断提高“精准解纷”能力。着力打造“一体化、多元化、智能化”便民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当事人到法院有人接待、诉讼活动有人引导、提交材料有人接收、找法官有人联系。率先建立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机制,实行法院与公证机构跨界合作,使司法公信力与公证公信力产生良好的叠加效应,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并被省法院确定为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法院。大力宣传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工作,真正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解纷机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闫盛霆 张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