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醒告诫书

淄博发布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广大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

编辑:王蓓蓓      2023-04-16 14:44:20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确保市场价格稳定的提醒告诫书

近期,张店区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为维护汛期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秩序,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区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编辑:王蓓蓓      2022-06-23 14:50:50

淄博市发布《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的政策提醒告诫书》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确保市场价格平稳有序,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等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现将有关价格政策提醒如下:

编辑:王蓓蓓      2022-04-27 16:29:02

淄博发布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

编辑:王蓓蓓      2022-04-24 13:53:37

关于当前疫情期间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您在张店区遇到涉及价格方面的消费问题,请先拨打驻地市场监管所的投诉电话,会得到更加便捷的服务。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和您取得联系,帮助您解决您遇到的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辑:王蓓蓓      2022-03-19 10:58:56

关于当前疫情期间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视情节轻重处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编辑:王蓓蓓      2022-03-11 10:41:27

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的政策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有关单位和经营者: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确保市场价格平稳有序,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等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现将有关价格政策提醒如下:一、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自律,依法经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防控物资用品...

编辑:王蓓蓓      2022-03-09 14:35:21

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为进一步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对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编辑:王蓓蓓      2021-12-29 15:29:32

三部门联合发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2021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进一步规范中秋、国庆期间群众生活必需品、旅游市场、交通收费等价格秩序,稳定市场价格水平,优化市场消费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对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编辑:王蓓蓓      2021-09-17 09:09:59

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的政策提醒告诫书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确保市场价格平稳有序,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等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现将有关价格政策提醒如下:

编辑:王蓓蓓      2021-08-10 13: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