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管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报工作的通知。
现就2021年度市管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已全面启动,年报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市场主体可通过网上填报、纸质填报方式进行。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避免因疫情影响导致市场主体进入失信名单,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公园所积极帮扶市场主体进行年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