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济南市《关于加强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根据《征求意见稿》,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当按照民用航空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实名登记;在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等地使用民用无人机,应当在飞行的24小时前报告起飞位置和飞行范围。
10月29日,在宏仁堂药店西六路店,市民田女士购买感冒清热颗粒以及枇杷止咳胶囊后,在药店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通过“微问诊”信息化登记平台很快就完成了信息登记。
民航局16日宣布,目前已经初步完成了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的开发,并将于18日上线运行,6月1日正式对质量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登记注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未实名登记毕业生全部“平移”到实名登记系统。
工信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虚拟运营商在1个月内对前期未实名登记、虚假登记的电话号码,完成用户身份信息补登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