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
11月16日上午,全市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现场推进会在临淄区金岭回族镇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培训班精神,组织参观了临淄区金岭回族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9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有关公共法律服务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4月2日,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将搬迁至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搬迁期间,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12348无法接通。
1月30日下午,淄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国祥一行在淄川区领导李新胜、高方、武传海陪同下,到淄川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研。在听取了淄川区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后,韩国祥书记对淄川区人民调解、一村(社区)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