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淄博市召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

摘要 10月10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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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聂玉彬向社会介绍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市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司法鉴定协会、人民调解员协会、破产管理人协会、普法协会7个行业协会。全市有律师事务所123家,执业律师1958名;基层法律服务所50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32名;司法鉴定机构17家,司法鉴定人150名;设有8个公证处,公证人员90名;市和区县均设有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45名。

强化制度引领,制度体系不断优化

淄博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并将法律服务纳入《淄博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有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发展。

坚持固本强基,三大平台有效融合

研究制定《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工作细则(试行)》,着力强化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市共建有98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市、区(县)、镇(街道)、村(居)四级的“全覆盖”,其中6个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基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并线运行,向群众和企业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热线免费法律服务,2023年以来,共接听来电20496人次,时长114490分钟。建立了“法惠万家”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依托山东法律服务网,整合公证业务办理系统、法援在线等业务系统和司法行政公众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受理等综合性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一线通、一网通、一掌通、一站通”。

紧贴民生需求,积极拓展服务领域

创新推动法治宣传提档升级,一体构建“电视说法、喇叭释法、微信普法、抖音学法、APP讲法”的“全时空普法大课堂”。在电视端打造“法在身边”普法视听平台,覆盖全市170万户家庭。创新打造建立全国首个企业合规“数字化”服务平台,开设企业端、员工端使用端口,设置法律法规支持库、行业雷达等6大服务功能,免费供企业使用,为企业合规管理提供基础性服务。大力实施“产业链+法律服务”行动,成立20个法治保障服务团,组织51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点对点”服务重点产业链“四上”企业。落实淄博探索建立“项目诊疗体系”工作要求,成立市重大项目“咨询指导帮扶”专项法律服务队,优选265名律师为淄博510个重大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充分发挥淄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作用,依法服务企业破产、重整、重组,有效激发市场活力。积极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公证与不动产业务联办、跨省通办和“远程视频”公证,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持续深化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着力强化执业监管,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机制,对重点贫弱群体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开通绿色通道,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2023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公证案件13074件、司法鉴定案件4290件,法律援助案件9043件。积极推进村(居)法律顾问体制机制创新,创新推行村(居)法律顾问“五张责任清单”和量化考核管理。今年以来,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732次,举办法治讲座504次,解答法律咨询19867次。

下一步,淄博市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聚焦“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持续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模式,细化服务举措,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进一步夯实基础,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扩容升级。全面推行《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工作细则(试行)》,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基础。进一步优化12345热线法律咨询坐席服务,提高坐席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持续优化“法惠万家”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法在身边”视听平台,着力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向基层延伸,切实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进一步优化资源,不断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业务领域。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持续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更多下沉基层。紧紧围绕面向各类市场主体和特殊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供给,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合规管理的宣传和培训,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法治体检”等品牌活动,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和社会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保障,持续提升淄博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加强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队伍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养教育。持续加大“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进一步优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完善律师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推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

来源: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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