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于宗杰发布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司法机关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合作,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的诉源治理理念,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淄博格局,周村区人民法院于4月19日组织召开落实《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关联案件复合处理机制的意见》推进会。
在萌水镇水磨村南,淄博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环青院院外现存一棵古槐。为保护这棵珍贵古树,传承优秀历史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周村区萌水镇人民政府申请,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发出淄博市首份针对古树名木的《司法保护令》。
4月17日上午,淮北市市委书记覃卫国前往烈山区和淮北高新区,调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文物保护工作。
为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整合联动部门资源,切实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保护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的作用,4月16日,周村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妇联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为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4月16日,临淄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4月12日上午,淄博市文物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传达落实全市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工作,研究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2017、2018、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先后对山东省开展两轮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
2024年4月1日,在《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审议通过后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之际,高青县法院开展了以“守护生态黄河、共建美丽高青”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3月27日,临淄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新桂一行4人到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教育基地,就如何更好发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推进环境资源保护进行实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