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承和弘扬拥军优属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增强退役军人尊崇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临淄区以办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为契机,深入一线,摸清优抚对象诉求,针对性地开展服务,营造良好的“双拥”工作氛围
6月27日下午,全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部署会在张店区召开。区领导张学勇参加会议。
“没想到离开了部队,在这家医院就诊不但享受到优先服务,连专家挂号费也免了!在这里看病真优惠,我感到特别自豪!”近日,退役军人刘先生因心脏不适前往淄博市优抚医院(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看病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自加挂淄博市优抚医院牌子后,立即与淄博市卫生健康委、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政策研究,推出对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优惠政策,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1月26日,张店区委书记郭庆走访慰问我区部分优抚对象和脱贫户,为他们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并代表区委、区政府向他们致以新春的祝福。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1月26日,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勇一行三人来高青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金峰陪同慰问。
根据工作部署,山东已经全面实施优抚对象优待项目清单管理,整合国家和省优待政策,制定了山东省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5类群体的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12月10日,山东省退役军人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进一步明确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内容,并对享受住房优待具体情况进行了规范。
近日,山东省退役军人厅、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0年8月1日起,调整山东省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