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5月8日早上七时,周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再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本次执行行动出动执行干警6人,实施拘留措施3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份。
为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在促进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传承中的司法职能作用,加强法庭建设,5月9日,周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文带队前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进行考察学习。
近日,高青县人民法院积极调解、合并化解了三起涉企金融借款纠纷的执行案件,执行标的共计高达2900余万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全面提升年轻公务员干警综合素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5月6日下午,周村区人民法院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述职评议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切实增强人民陪审员责任感、使命感和职业尊荣感,提升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适应新时代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需要,5月7日上午,周村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暨岗前培训会议。
伴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一面锦旗被送到了高青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当事人李某激动地向案件承办团队说道:“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多亏了法庭的公正审理,我们才能继续种这几亩田地!”
近日,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及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法院司法警察首授警衔培训班”。
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诉讼活动,高青县人民法院坚持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开通特殊群体诉服“绿色通道”,为残疾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司法机关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合作,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的诉源治理理念,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淄博格局,周村区人民法院于4月19日组织召开落实《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关联案件复合处理机制的意见》推进会。
在萌水镇水磨村南,淄博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环青院院外现存一棵古槐。为保护这棵珍贵古树,传承优秀历史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周村区萌水镇人民政府申请,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发出淄博市首份针对古树名木的《司法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