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政务新媒体“山东教育发布”获悉,自4月15日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14日。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的通知》,制定了15条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其中提到,要严格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全面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起草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中提到的教师对书面作业全批全改等作业管理规定,在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对此,有关专家认为,“作业之痛”背后的深层原因在于当下对学业的评价权力过于集中,评价标准过于单一,在“以分数为重”这个单一标准下,家长和老师都处在相对被动的位置。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制定了《学前教育发展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其中明确,按因素法分配,奖补结合、以补为主的分配原则。并将扩大了县级的资金使用自主权,把资金使用自主权更多下放给县(市、区),明确了按因素法分配,奖补结合、以补为主的分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