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讯 据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日,淄博市纪委向市卫计委(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市第三医院)、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临淄区国土资源分局)、市金融办、市档案馆(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商务局、市外事侨务办、市地震局、市服务业办、市委高校工委、市广播电视总台、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等18个市直部门单位(含5个下属单位)和市自来水公司、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市煤气公司3个市属企业反馈了巡察监督情况。
市纪委对领导班子成员明确责任,指出了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部门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在两个月内整改到位。
针对巡察监督发现的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纪委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21个市直部门单位、市属企业党委(党组、党总支)进行了问责,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对3个部门单位4名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进行立案审查。巡察监督反馈情况和部门单位整改情况同步在淄博廉政在线网站、淄博晚报《正风肃纪进行时》栏目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