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淄博市煤炭局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工作部署,已关闭煤矿7处,化解过剩产能156万吨。
按照市政府与山东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签订的《淄博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我市2016年关闭煤矿7处,完成化解过剩产能156万吨。7处煤矿中,淄川区2处:山东舜天矿业有限公司舜天煤矿、淄博光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博山区3处:山东珑山矿业有限公司、博山区白塔煤炭公司白塔煤矿、淄博市博山区后峪煤矿;张店区1处:淄博市沣水煤矿;临淄区1处:临淄区田家煤矿。
截至目前,全市7处化解产能煤矿井口已经封闭,相关证照已依法注销,达到国家关井标准。
化解产能7处煤矿共需安置职工4383人。根据企业估算,共需职工安置费用约3.58亿元。根据《淄博市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按照产能40%、安置人员60%的权重比例进行细化,目前,资金已经拨付至7处化解产能煤矿企业。
“十二五”期间,我市已关闭煤矿20处,淘汰落后产能341万吨/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煤炭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2016-2020年将关闭煤矿12处,完成化解过剩产能363万吨,其中2016年156万吨,2018年底前207万吨。期间共安置职工83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