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开始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再检查

摘要 8月22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2016年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第二次检查的通知》,自9月6日起,将对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第二次检查。

8月22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2016年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第二次检查的通知》,自9月6日起,将对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第二次检查。

《通知》明确,本次检查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主管部门工作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受检工程参建主体市场行为情况。其中包括:参建各方主体要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建立终身责任制信息档案;施工企业按月统计工程量,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等。

淄博市建管处、淄博市质安站分别对市直管工程进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每个区县检查4个在建工程和1个竣工工程,重点检查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主体完工工程,检查情况现场反馈,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下达执法建议书;区县主管部门督促整改问题隐患,上报复核情况。

8月23日起,各责任主体单位对在建工程进行自查,淄博市及区县主管部门立即对监管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拉网检查;9月6日起对区县开始检查,具体行程由检查组通知。

《通知》特别强调,各区县主管部门应于9月1日15:00前,据实上报在建工程,对于应报未报项目,日后若出现问题,将严肃追究监管责任;在本次检查过程中,被检查单位不能当场提供资料,且检查结束前未能够补交的,视同没有,认定不符合相应检查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受检区县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整改,并依法处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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