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条新措施将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昨天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在去年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的基础上,该局又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的意见》,实施30条优化发展环境的新措施。从今年8月15日起至2021年8月14日,淄博市将对建设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合并简化,部分项目直接取消,取消的项目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区县初审、报建证等6项,创新工作方式,实行并联审批,部分项目简化审批材料,缩短了办理时限,部分项目取消重复材料,减轻了企业负担,部分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调整了缴费时间。
取消部分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
取消报建证,将工程报建调整为网上项目信息登记,建设单位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业务平台进行项目信息登记后,即可办理后续手续,不再办理报建证;取消淄博市建设监理从业人员管理手册;建筑业企业资质取消区县初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取消区县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区县初审;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取消对省外进淄勘察设计企业原件的审核。
简化审批材料,缩短“办理时限”
简化施工合同备案,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实行告知性备案,申请材报由7项简化为3项,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为符合条件即时办理;简化竣工结算备案,由审查性备案调整为登记性备案,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为即时办理;简化招标控制价备案,由审查性备案调整为登记性备案,办理时限由2个工作日压缩为即时办理;招标备案实行网上招标登记;取消招标会签手续;改进安全专项方案的论证方式,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简化施工安全报监材料;改进节点验收和竣工验收方式。
减少施工图政策性审查申报资料,建设单位携带相关手续到区县施工图审查受理窗口进行施工图政策性审查,原则上即收即办,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建设单位提交的政策性申报材料由15项压缩为压缩为4项。
大型项目技术性审查时限为8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项目技术性审查时限为5个工作日。对无违反强制性条文和安全隐患的项目,即可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设单位督促设计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施工图审查机构意见修改图纸并进行回复,回复时提供一式七套图纸。对逾期未回复且无适当理由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催办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并进行记录。
取消重复材料,减轻企业负担
立项批文在项目信息登记时一次性提供,发包时在申报材料中不再重复提供。施工合同在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时一次性提供,办理质监、安监、施工许可时在申报材料中不再重复提供。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办理发包手续时一次性提供,质量监督登记时在申报材料中不再重复提供。
降低收费标准,调整缴费时间
降低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提取标准,自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底将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提取比例由2.6%下调为1.3%。工业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缴纳;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含棚户区项目)首付应缴劳保金的50%,剩余的50%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缴纳;建安合同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大型工程(房屋建筑),首付应缴劳保金的50%,剩余的50%在一年内缴纳。
取消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账户的监管,不再实行专项账户监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动态管理,建设单位实行按月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不再缴存保证金。外地进淄企业通过市住建局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基本信息录入和审核,统一纳入全市信用评价管理体系,不再缴纳进淄保证金。减少建筑材料检测项目,全面放开检测市场和检测收费,开展菜单式检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