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餐饮业工商登记实施五证合一

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按照《通知》要求,改革将全面实现“五证合一”,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改革后,原要求企业使用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相关业务的,一律改为使用营业执照办理,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通知》显示,登记部门在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基础上,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值得注意的是,办完“三证合一”的市场主体并不需要再跑一趟,《通知》指出,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编辑:98740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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