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南通市市区医疗救助办法》,扩大市区医疗救助覆盖面,并调整救助标准。根据《办法》,从今年10月1日起,南通市区医疗救助覆盖人群将由6大类扩展至7大类,住院医疗费用补助将不设封顶线。
南通市区医疗救助目前覆盖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等6大类人群。《办法》在此基础上新增“其他应当给予救助的特殊困难人员”一大类,具体包括经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由市残联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中持一级、二级精神残疾证患者,以及由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对象。
在救助标准方面,《办法》规定,除优抚对象仍执行原补助政策外,其他各类救助对象个人自负部分、符合医保政策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均按70%给予补助。其中,门诊最高补助标准为5000元/年,血透治疗等补助额放宽至5万元/年;住院医疗费用补助不设封顶线。经医疗救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仍然难以支付,或者已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还可在区民政部门生活救助的基础上,向市、区两级慈善机构申请慈善医疗救助、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