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零时起,淄博市公立医疗综合改革全面推开,主要标志是医院药品“零加成”,降低药品开支;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设备检查、检验价格,提高诊察、护理、手术和床位价格等。
据介绍,新的价格实施后,市民就医将面对“两降一升”,即药品费、检查费降低,医疗服务费增加,但患者总体负担不会增加。
此次共有10个市属公立医院参与改革,包括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五院)、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六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八院)、市级机关医院。
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别由各区县负责确定。先行试点的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目前已调整到位。
淄矿集团中心医院、解放军第一四八医院分别作为国有企业、军队医院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