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至29日,淄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举行,市审计局局长勾东升作了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首次公布民生和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其中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了六大问题,张店区南定镇夏庄社区套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28万元,其中81.97万元用于支付村民养老金、社区办公费等,已移交张店区纪委处理。
市级预算执行“三公经费”等行政成本下降6.04%
报告指出,2015年度市财政、地税及各部门单位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预算执行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但在预算编制管理和执行中还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
预算编制和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比如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根据审计,2015年应上缴入库的土地价款、罚没收入、水资源费等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涉及资金1.67亿元。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税收征缴执法不到位、无预算和超预算支出564.69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108个一级预算单位和188个所属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1.71亿元,比2014年下降6.04%,比2013年下降26.3%。“三公经费”等行政成本持续下降,违纪问题越来越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无预算列支出国经费、培训费21.1万元,其中市体育局7.83万元、市经合局6.83万元、市发改委4.77万元、市国土局1.67万元。其次就是公务卡结算率低,对财政集中支付数据进行审计分析发现,有127个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已使用公务卡的156个单位公务卡结算金额仅占现金结算金额的12.4%,结算比例较低。
保障性安居工程 张店一社区套取保障性安居工程款328万
报告指出,在对民生和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时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全市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共筹集和安排各类资金10.67亿元,安居工程完成6.13万户,超过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1.01万户,但审计时发现截止审计日有任务的9个区县均未完成任务,完成率仅50.12%。还有部分资金闲置,由于未及时出台资金分配方案等原因,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未按规定时限拨付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85亿元。
淄川区、桓台县的2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涉及477户居民因配套设施不到位无法入住。城镇住房保障动态管理不到位,有7个区的70户保障对象家庭条件已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的享受条件,仍享受保障性住房11套,领取补贴15.28万元。
建设项目不规范,博山区22个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就开工,设计保障性住房4045套,有6个区县的48个项目未办理土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涉及保障性住房1.23万套。张店区南定镇夏庄社区套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28万元,将其中81.97万元用于支付村民养老金、社区办公费等,此问题已经移交张店区纪委处理。
涉农政策落实 21个村庄规划拆迁20个尚未拆迁
在涉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审计中,重点审计了淄川区、临淄区、沂源县2012年至2014年部分涉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审计调查了6个乡镇、30个村、150户农户,涉及资金11.52亿元。
主要的问题有,部分涉农项目进展缓慢,比如2012年开始的临淄区朱台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拆迁村庄21个,截止审计日,20个村庄未拆迁、未复垦。还有一些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部分设施毁损,淄川区、沂源县实施的长江防护林项目,树木存活率较低。还有部分项目未能发挥效益,造成浪费。还有镇村财务管理不规范,临淄区、淄川区在农村安全饮水、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支出中使用不合规票据6336万元。
淄博市扶贫政策落实方面,我市从2015年至2016年共筹集各类扶贫资金3.47亿元。截至2015年底,我市超额3715人完成省定减贫计划,250个贫困村实现整体脱贫。但审计中发现了扶贫工作存在扶贫机制尚不完善、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以及金融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比如截止2016年3月,淄川区按照扶贫政策可提供贷款额度4000万元,但实际发放800万元,仅占贷款总额度的20%。
此外,审计报告还介绍了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和“工业强市30条”财政扶持政策审计。报告还对政府投资进行了审计,
发现鲁泰大道西延、市文化中心等8个结算审计项目工程提报值6.81亿元,审减值1.51亿元,平均审减率22.16%,其次就是未按照投招标文件签订合同,涉及资金5093万元,如鲁泰大道西延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合同涉及工程变更、签证调整办法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涉及资金17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