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推进服务型执法”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亦华就相关情况进行了发布。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于改善全市营商环境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把握四个原则,深化“服务型执法”。对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容错纠错免罚轻罚,打造有温度、有尺度的服务型执法模式。在服务型执法模式推行中把握四个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服务在先、坚持宽严相济、坚持智慧监管。
完善“一项制度”,保证法律公正、合理实施。制定出台《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办法》,同时形成了市场监管领域一套全面系统的免罚轻罚专项制度,不但为全市系统提供了统一规范、操作性强的免罚轻罚裁量依据,而且有利于社会公众更加充分地了解相关制度措施。
建立“三张清单”,科学统筹执法力度和温度。梳理公布轻微违法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33项、不予处罚清单50项、减轻处罚清单18项,总计101项内容。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查封扣押强制措施纳入配套清单,梳理归纳形成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6项、可以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27项;“免罚清单”基本实现了市场监管执法领域全覆盖。在违法事项上,将经营少量过期食品、抽检不合格食品等事项纳入“免罚减罚清单”。
推行“四大举措”,实现监管执法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常态化开展“普法走在执法前”活动、推行“说理式”工作法、全面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分类监管。
免罚不免责,实现重在规范的闭环服务。规范“免罚后处理”流程,通过柔性执法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犯的,结合违法情节、危害程度等,依法处罚。自今年7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系统共办理免罚减罚案件352件,免罚减罚金额达到174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