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进一步扩大淄博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成效,10月8日,市商务局发布《关于补充调整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名单进行调整。
按照规定,各参与企业及其所属门店要按照《淄博市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淄博市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规则》等要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经营活动。
参加活动的家电商品在卖场展示时,应明确标注“淄博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商品”“享受政府补贴”等相关含义的字样,统一使用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标识”。各参与企业及其所属门店与淄博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按要求布设或升级改造相关收单机具,并建立销售台账,主动接受监督核查。台账要详细记录所售新机品牌、品类、型号、商品条形码数字、购机发票、能效(水效)等级、商品价格及补贴金额、商品出库信息、物流和安装等信息。活动中所有销售的家电要留存销售发票、出库数据、安装情况等相关资料,配合后续相关审计检查。各参与企业还应建立收旧台账,包括交旧消费者姓名、联系方式以及废旧家电品牌、品类、数量、去向等信息。活动中回收的废家电交与正规拆解企业,留存正规发票和交售清单。消费者在消费后退货的,销售企业应按照以原路返回方式进行退款。未向补贴活动平台申请并取得同意,严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退款。
申报企业应于10月10日17:00前向登记注册区县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本地区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市商务局审核确认家电销售企业资格并向社会公告,确定增补为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