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殷启迪,向社会介绍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政策。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来,市商务局持续推动汽车、家电、家居等重点消费品领域以旧换新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统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按照商务部及省商务厅具体要求,针对家电市场体量大、存量高以及使用年限长、能源消耗高、智能性偏低、安全性退化等现状,市商务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淄博市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加力支持淄博家电以旧换补贴,有效推进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政策落实。
本次活动于9月24日正式启动,持续到今年的12月31日,满足市民朋友不同时段、不同季节的换新消费需求。政策期内,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机、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其中台式电脑显示器与主机为一套)、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15%的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给予20%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中“鲁换新”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后按需领取8个家电品类补贴券,补贴券可通过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查看。个人消费者可以通过交售旧机购新,或者直接购新两种方式参与活动,无论哪种方式,补贴标准均与国家标准一致。此次活动补贴券不设总量限制,政策期内消费者可随时申领补贴券,每张补贴券有效期为3个自然日,失效后可再次领取,最多可领取3次。使用其中一张补贴券后,该类家电对应的另一能效(水效)等级补贴券自动失效。
前期,经家电销售企业自愿申报、区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现场核实、网站公示后,确定第一批231家企业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活动参与企业覆盖全市所有区县,消费者可自行选择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政策适用商品,在订单支付前,向销售企业出示补贴券二维码,扫码使用。
活动采取消费立减模式予以补贴,同时,可与商家自有优惠政策叠加,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的换新需求。9月24日,淄博家电以旧换新平台“鲁换新”正式上线,运行3天以来,消费者领取补贴券59157份,完成交易3491笔、交易金额1606.17万元、补贴资金299.33万元,有效促进了老旧家电更新换代。
本次活动依托数字化平台,充分总结以往的实践经验,消费者领取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格、旧家电回收、购买新机、核销补贴等步骤均通过数字化平台完成操作。操作便捷、管理规范,做到全流程闭环、可追溯,动态数据及时可查。
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小型微型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提高至2万元;对报废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小型微型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5万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能享受补贴。
消费者将旧车报废并购买新车后,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按要求上传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申报资料。经市级初审,省级复核后由市商务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消费者提供的银行账户。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旧车应该在今年的7月25日(含)前注册登记在消费者名下,同时,补贴申请在审核期间,所购置的新车应始终登记在同一消费者名下。
淄博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共计收到10002份补贴申请,购车金额6.04亿元,应补贴资金1.8亿元,取得了积极成效。既满足了消费者的换新需求,进一步拉动了汽车消费,又淘汰了一批排放标准较低的老旧汽车,同时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有效推动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9月25日,山东省商务厅发布了《2024年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山东省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实施方案》。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围绕推动汽车换“能”,推动家电换“智”,推动家装厨卫“焕新”,陆续推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汽车置换更新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扩大有潜能的消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