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
【事项类别】:(一)规划与投资监管
【权责事项】:3.功能界定分类
【履职方式】:确定
【工作内容】:分析出资企业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对市属企业进行功能界定分类。
【设定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履职规范】:
1.《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
2.《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省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的通知》(鲁国资〔2015〕1号)
3.《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的通知》(淄国资字〔2019〕115号)
【牵头科室】:产权与收益管理科
【办结时限】: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