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淄博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摘要 8月20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田思龙,向社会介绍行动开展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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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成立由13个相关部门组成的整治工作专班,全面部署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开展。8月20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田思龙,向社会介绍行动开展的有关情况。

据了解,7月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淄博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各区县各部门工作任务,成立由13个相关部门组成的整治工作专班,全面部署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开展。

田思龙介绍,市整治工作专班印发《关于印发淄博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运行制度及专班办公室工作细则的通知》,建立健全会商调度、通报报告、任务清单、督查督办、调查研究、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7项专班运行制度,明确专班办公室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及工作细责,每月向专班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发送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按时完成并取得实效。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派员在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集中办公,有效发挥牵头抓总、统筹调度作用。各区县也制定印发本区县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建立工作专班并实体化运行。

6-7月份,全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3起,其中张店、高新区各4起,周村、桓台各2起,淄川1起。

从起火原因看,电池故障7起,占比53.85%;电气线路故障5起,占比38.46%;外来火源1起,占比7.69%。从起火场所看,均在室外。从使用状态看,充电过程中5起,占比38.46%;未充电5起,占比38.46%;行驶过程3起,占比23.08%。

自专班成立以来,各责任部门履职尽责,制定相应政策文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持续强化警示宣传,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市整治专班先后到各成员单位开展会商座谈,了解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协商共议,凝聚整治合力。

经初步摸排,截至7月31日,全市共有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774家,维修站点636家(含销售门店提供维修服务情况),即时配送平台企业9家,运力合作商29家,即时配送人员3027人,充电车棚5992个,充电插口153566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2320732辆,“带牌销售点”859处,设置架空层小区8个,无电动自行车整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

7月份,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297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6起、逆行1143起、未佩戴安全头盔16695起;查办电动自行车相关案件30起,涉案电动自行车48辆,涉案货值12.18万元,罚没款10.42万元,没收电动自行车32辆,向有关部门通报进行全链条追溯案件21起,已实施联合惩戒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案件25起;累计检查住宅小区373个,发现安全隐患755处,整改隐患734处;通过视频联网系统,线上巡查调度寄递企业12家,分拨中心9处;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开展监督抽查、联合检查184次,检查单位308家,发现隐患问题380处,整改隐患380处,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893辆,清理违规充电电动自行车296辆;排查8个设有架空层的小区(其中5个不用于停放电动自行车),推动对2个小区架空层进行安全改造,责令停用1个。

对涉及火灾事故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品牌及型号在淄博电视台、《山东商报》《齐鲁晚报》等媒体开展曝光;通过3500余块户外大屏、显示屏滚动播放电动自行车安全提示,在全市社区设置613处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宣传阵地,张贴相关宣传海报5万余份,在村委会、广场、公园、礼堂等设置专栏330处,利用村村通大喇叭播放电动自行车安全公益广告音频600余次;开展常态化警示宣传敲门入户300余次,培训镇街、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人数1000余人;在市电视台《消防卫士》栏目开设电动自行车治理专栏,播出公益广告30余条,消防提示字幕100余条。

下一步市整治工作专班将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加强生产流通环节安全把控,强化末端使用安全管理,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整治合力,扎实推进整治行动有效开展,维护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在此,消防部门也提醒大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电动自行车不得“进楼入户”,不得在安全出口、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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