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法院:“无声”的庭审,“听得见”的公正

摘要 ​4月8日,周村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与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张某是一名聋哑人,除了为其指定辩护人以外,周村区法院还专门为其聘请了一位特教学校的手语老师作为翻译人员一并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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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周村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与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张某是一名聋哑人,除了为其指定辩护人以外,周村区法院还专门为其聘请了一位特教学校的手语老师作为翻译人员一并出庭。这场严肃的刑事审判,同时也传递着司法的温情。

2023年8月底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张某(聋哑人)在与工友们喝酒聚餐结束后,发现钥匙忘在了公司,遂驾驶二轮摩托车去公司拿钥匙,当行驶至青年路附近时与骑电动车的闫某相撞,致闫某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伤人交通事故。闫某闻到张某身上浓烈的酒气,遂拨打电话报警,经过检验,张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4.58mg/100ml,已达醉酒标准。同时,因张某系聋哑人无法取得驾驶证,系无证驾驶,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逆向行驶,交警大队遂据此作出交通事故认定,判定张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该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为保障被告人张某的诉讼权利,使庭审顺利进行,周村区法院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并聘请了手语翻译老师。庭审中,承办法官放慢语速,便于手语老师将庭审内容准确传达给被告人,书记员将发问的内容字体调大、加粗后投屏到庭审显示屏,便于被告人准确理解,然后被告人再通过手语将其想法和意见传达给手语老师进行翻译,整个庭审有条不紊、秩序井然。

近年来,周村区法院牢记司法为民宗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将打击犯罪与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相结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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