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山东省教育厅出台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小学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以学区为单位实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划片招生,按照就近原则,以2公里为走读半径,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各中小学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
自2015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中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多元评 价、等级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科考试成绩等值对待。暂不具备条件的市,可采取“分数+等级”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语、数、外3科采用分数表达。
此外,学校也可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录取方案,逐步实现由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意见还严禁公办中小学超范围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特长班或实验班的名义招生。同时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比重,可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科考试成绩等值对待。清理规范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取消国家明确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