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法院教育培训工作2个集体、8名个人获省法院通报表扬

摘要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扬在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对山东省教育培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30个集体、100名个人和30名兼职教师予以通报表扬。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扬在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对山东省教育培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30个集体、100名个人和30名兼职教师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德州中院教育培训处、齐河法院政治部,德城区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王梦雅、陵城区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高炜、宁津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李晖、临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闫敏、武城法院政治部副主任苑真真、庆云法院政治部九级管理职员郭凌云、开发区法院政治部一级科员王婷、陵城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洪潇潇获得表扬。

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通报表扬集体

1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处现有正式干警4人。近年来,在中院党组的领导下,教育培训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导向,全面推动干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法院大局,服务审执工作。2023年1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2

近年来,齐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审判”的工作方针,坚持“让党组放心、让干警满意”的工作宗旨,坚持“公道正派、严谨细致”的工作准则,以拼命苦干的工作状态,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发挥职能作用,不计得失,踏实工作,力争在教育培训工作方面取得新成绩,全院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为促进齐河法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的蓬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该集体连续十余年被评为齐河县人民法院“先进集体”。

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通报表扬个人

3

王梦雅,现任德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近年来,王梦雅先后荣获“全区统战工作先进个人”“扶贫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注重学习,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求真务实、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团结同事,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克服困难,扎实工作,用心、用情、用功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4

高炜,现任陵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2017年荣获陵城区优秀共青团干部;2020年荣获陵城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5

李晖,现任宁津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2018年至2022年连续五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2015年荣立三等功。2021年被中共宁津县委、县政府给予嘉奖,并获全县“学党史 弘廉德 扬正气”征文比赛二等奖。2022年获全省法院“巾帼法官 铿锵玫瑰”征文活动优秀奖,并获德州市法院系统“喜迎党的二十大‘党旗耀法徽 天平佑公正’”书画摄影比赛摄影(纪实类)二等奖;2023年获全市法院“礼赞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书画摄影比赛摄影(纪实类)一等奖。同时,其作为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支部书记职责,所在支部被评为2023年度县直机关“过硬党支部”。

6

闫敏,现任临邑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多年来,该同志对待工作勤勉敬业、竭力付出,在本职岗位中默默无闻全身心投入,为法院事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深受领导信赖及干警好评。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连续多年被评为法院工作先进个人,多次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7

苑真真,现任武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2023年度在武城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她带领政治部干警锐意进取,在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上下功夫,与“五优”工程紧密结合,开展了首届“创优杯”系列优秀活动评选、青年小课堂等特色栏目;邀请教授学者、业务骨干为干警夯实理论基础、分享办案经验、疏导心理压力。近年来,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巾帼建功标兵”称号,获得省高院政治工作先进个人通报表扬。

8

郭凌云,现任庆云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九级管理职员。2018年荣获庆云县“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2019年荣获庆云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在全市法院系统组织的摄影比赛中荣获三等奖。2023年11月被中共庆云县委组织部、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嘉奖奖励。

9

王婷,现任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一级科员。2019年12月她通过遴选考试进入开发区法院一直负责政治部工作。近年来,她先后获得开发区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党员”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获得“嘉奖”奖励。在她负责的考核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所在部门连续两年获得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评先进集体”称号。

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通报表扬兼职教师

10

洪潇潇,现任陵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四级法官。2022年荣获山东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20年获得第三十二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全省法院理论研讨活动一等奖。2021年获得第三十三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全省法院理论研讨活动一等奖。2022年获得第三十四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三等奖,全省法院理论研讨活动一等奖、二等奖。

来源: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周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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