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

摘要 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淄博市桓台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

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为表彰先进,激励引领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担当实干、创先争优,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等105个先进集体记集体一等功,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汪珮琳等132名先进个人记个人一等功。淄博市桓台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

据了解,近年来,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目标定位,锐意进取、团结超越,实现法律监督主业高质效推进、检察队伍高能级跃升,连续17年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检察业务工作连续三年位居全市前列,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示范单位”等省级以上荣誉5项,“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市级荣誉10项,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全省优秀公诉人”等业务骨干25人次。近年来,先后有2起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8起案事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事例,1件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苏利民 刘晓燕)

来源:博览新闻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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