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城市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21年6月,注册资金50000万,股东为张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股比例100%)。公司设立主要承接原淄博市张店区城市经营开发公司(事业单位性质)相关资产,以及张店区城市更新业务。公司下属15家子公司,业务涵盖投资、城市建设与房地产开发、新技术新材料等板块,涉及银行、基金、土地整理、城市更新项目、房地产开发、应急零星工程建设、城乡市容管理、现代化工等多个领域。2022年5月,区政府明确授权区城开公司作为张店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等相关工作。
截至2022年12月,公司资产总额80.5亿元。2022年12月30日,经专业机构综合评估和分析,公司取得AA主体信用等级。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淄博市张店区城市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现决定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10个岗位15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淄博市张店区城市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招聘计划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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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3.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4.学历、年龄、工作年限要求请查看附件2,学历相关证书应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
5.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及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日;工作能力特别突出,岗位经验丰富或专业技术领域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6.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心理素质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技能,服从公司分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7.具备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政处分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为: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27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审核的方式进行,请将下列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zbxqzp608@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且保证材料图片真实、有效、完整、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按相关要求报名者不予审核通过。
1.《淄博市张店区城市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PDF扫描版及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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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证(正反面合成一张图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3.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聘用合同等)以及证明个人经验、能力及业绩的相关材料;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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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淄博人社”微信号
关键词: 招聘 淄博张店 城市经营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