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9点,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郭宗威正在通过GIS视频与小店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许福臣连线,远程指挥调度一处房屋强制执行工作。
本案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家住临淄区的徐某某多次向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的王某某购买煤炭,2018年1月12日,经双方结算,王某某尚欠徐某某煤款350000元。后徐某某多次催要,王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原告徐某某遂起诉至临淄区人民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王某某支付原告徐某某煤款350000元及相关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高进勇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某,但对方一直处于失联状态,临淄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房产进行了查封。为尽快联系上被执行人王某某,高进勇通过多方查询,终于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的一个手机号码,但多次拨打、发送执行短信均无法取得联系。正当执行干警全力搜索其他执行线索时,在发送短信约一周时间后,高进勇收到了被执行人王某某的来电,王某某在电话中表示愿意同执行干警见面商量执行事项。高进勇立即带队前往太原市与被执行人王某某见了面,向王某某详细释明了案件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被执行人王某某若不配合法院执行将会面临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王某某当即表示愿意在半年之内自动履行。但半年期满后,被执行人王某某又一次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游戏。临淄区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的房产依法进行了评估、拍卖,顺利成交。
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取得联系后,王某某声称房子虽已拍卖成交,但房子被其他债权人强制占用并更换了门锁,自己无法配合交房,王某某还表示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本人与前妻离异,前妻不愿配合腾房,自己也无能为力。
为尽快将房子交付竞买人,临淄区法院执行局决定派出干警到山西省太原市强制腾房。6月1日,临淄区法院执行干警在小店区法院执行局的大力配合下,将被执行人王某某传唤至小店区法院执行局。迫于法律的威严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压力,被执行人终于同意腾房,该案圆满执行完毕。此外,执行干警还在晋中市太古区法院的配合下,拘传了另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任某某,任某某当天履行了部分案款,剩余部分顺利达成和解协议。
今年以来,临淄区法院不断巩固深化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成果,深入开展智慧法院示范创建活动,将互联网法庭、“E+”智慧法庭、GIS可视化实战管理系统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于审判执行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临淄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