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偿还“救命钱”让“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循环利用

摘要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既不是赠送,也不是捐款,它的作用是解老百姓之难,救老百姓之命的“应急钱”,不是无偿给予,也没有义务替事故责任人偿还

2022年10月25日,在文昌湖区省道发生一起伤人道路交通事故,赵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S509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郑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郑某受伤,经医院诊断伤者郑某为脑出血,处于昏迷状态,情况十分危急。

郑某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救治,高额的医药费让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通过了解,民警得知伤者的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于是,和郑某家属进行沟通并讲解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政策和申请流程,向淄博市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汇报情况后为伤者开通了绿色通道,成功为伤者申请救助基金8万余元。

案件结束后,郑某家属主动在2023年4月20日偿还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并表示对救助工作非常满意,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群众生命的关爱和救助。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既不是赠送,也不是捐款,它的作用是解老百姓之难,救老百姓之命的“应急钱”,不是无偿给予,也没有义务替事故责任人偿还,而是为了能及时救助在事故中受伤的伤者生命,所以救助基金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循环利用,这样才能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伤者,挽救老百姓的生命。

来源:文昌湖交警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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