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临淄区法院的高效执行,及时为我要回了老板拖欠的工资!”申请执行人耿某某拉着临淄区法院执行干警郭林涛的手激动地说。近日,临淄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2022年6月20日,耿某某从淄博某物流有限公司处离职。耿某某与该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耿某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一直未付,向临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淄博某物流有限公司支付工资20000元。2022年11月16日,临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被申请人淄博某物流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耿某某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20日期间工资20000元。仲裁裁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淄博某物流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21日支付耿某某2000元,剩余18000元工资款一直未付,耿某某遂向临淄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临淄区法院执行干警郭林涛对案情进行了认真梳理,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淄博某物流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某某,引导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张某某态度比较消极,并不愿配合法院执行。为帮助当事人尽快要回辛苦打工赚来的工资款,执行干警郭林涛站在张某某角度上帮助其分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耐心劝解张某某要多体谅职工的难处。最终,张某某同意支付拖欠申请执行人耿某某的工资,并在第二天支付了18000元工资款,该起劳动争议案件圆满结案。
临淄区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服务理念,持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成果,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善用法理情思维化解涉民生案件执行过程中的难题,用实际行动让当事人感受到依法执行的力度和司法为民的温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临淄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