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日22时,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普通货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王某受伤,这场道路交通事故使王某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文昌湖交警大队事故科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为王某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78942.49元,解决了王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信任犹如黄金般难得,犹如清水般透彻明亮,救助基金搭起了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信任是相互的,王某伤好后偿还了金额47365.49元,剩余金额31577元王某于2023年3月4日全部偿还完毕。
救助基金的设立,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而救助基金无责为责任人偿还,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来源:文昌湖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