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举行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

摘要 3月15日上午,淄川区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淄博新星商厦广场隆重举行。淄川区委常委、副区长孙鹏伟,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张维洲,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丁燕及区消保委16个成员单位参加此次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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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扎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3月15日上午,淄川区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淄博新星商厦广场隆重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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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委常委、副区长孙鹏伟,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张维洲,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丁燕及区消保委16个成员单位参加此次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展板、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消费纠纷投诉受理台和消费维权法律服务台。工作人员从如何进行商品真假识别、营销会销常见陷阱、依法维权途径等方面进行维权知识宣传,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权益受保护,让消费更安全,提振消费信心。

孙鹏伟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宣传理念,改进宣传方式,加强消费知识普及,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全区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也参加了今天的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山东省消保条例》宣传单300余份,《消费维权知识手册》80余册,解答消费者各类咨询30余次。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宣传覆盖范围,提升了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的能力。 

来源:淄川区消保委办公室


编辑:周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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