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冷偷袜子?换来行政处罚

摘要 古有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今有女子为几双袜子折腰,或许仅仅只是心底的那一丝贪念,两名女行为人为了区区几双袜子,被高新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

微信图片_20221130134228.jpg

古有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今有女子为几双袜子折腰,或许仅仅只是心底的那一丝贪念,两名女行为人为了区区几双袜子,被高新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近日,辖区某便利店员工来所报警称店内几双袜子被盗,价值100余元。

民警立即会同分局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展开调查,迅速抓获盗窃行为人,为店铺追赃挽损。行为人表示天冷了想买袜子,看到店员看管不严,便新生贪念偷盗了店内袜子,没想到被抓了。

淄博高新公安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科技园派出所

编辑:王蓓蓓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