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早知道 投标更公平

摘要 淄博市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山东省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坚持创新引领,按照“1+6+3+N”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试点工作。

淄博市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山东省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坚持创新引领,按照“1+6+3+N”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试点工作。在全市建立与实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全方位、全视角地向社会公众展现招标投标活动信息,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项目信息,提高了招标活动透明度、市场主体参与度,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一项制度,强化政策支撑

充分发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系会议作用,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建立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为开展试点工作提供政策支撑。将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列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办。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91个项目发布招标计划,发布范围涵盖基础设施建设、全域公园、生态农业等行业。

六个对标,拓展覆盖范围

积极对标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大营商环境试点城市创新做法,加大招投标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结合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实际,将提前发布招标计划范围拓展至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覆盖全部工程类型和领域,调动各方主体参与招投标活动积极性,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三项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增加“招标计划”栏目,投标人可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查看招标计划,便于提前制订投标计划。 开发“招标计划”发布模块,招标人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录入包含项目名称、招标人、批准文件文号、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预计招标时间等计划内容,实时发布招标计划。制定发布《招标项目计划发布手册》,方便招标人了解系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N方协同,夯实各方责任

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发挥主观能动性,将招标计划发布作为招标公告发布前置环节,做好招标计划的编制、审核,在招标公告发布前至少30日公布招标计划,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项目审批与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落实部门职责,开展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对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来源: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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